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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函轉農業部同意自1121030日起,我國遠洋漁船得向農業部漁業署申請至高雄港41號碼頭及旗津漁港北碼頭卸魚或港內轉載,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,並請依說明配合辦理,詳如附件


📎 112-(六)-0307公文